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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入境免驗愛滋病 網友:我阿嬤沒人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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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8-31 17:20:06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去年8月有外勞仲介團體要求恢復外勞入境檢查愛滋病、驗孕等項目,勞動部當時回應,基於國際人權規範與保障性別工作平權,不應要求外勞入境時檢查這些項目,也不可因此要求外勞解約回國。今(14)日臉書粉絲專頁「爆料公社」對此發文表示,「外勞有人權,我家阿嬤沒人權?」許多網友對此表示,希望政府可以修法改善此問題,保障本國人民的安全。




臉書粉絲專頁「爆料公社」發文表示,愛滋病是法定傳染病,「外勞來台不是要驗法定傳染病嗎?」但現在才知道外勞至台灣工作不用先行檢驗是否罹患愛滋病,萬一聘雇病人來照顧家中病人,是否還要擔心家中病人遭傳染愛滋病,「爆料公社」更對勞動部提出質疑,「勞動部你是保護台灣人,還是保護外勞?」
有網友回應,「我們家就曾經聘用到有愛滋的外傭,也緊急將她送回去!奶奶平常都是要打胰島素的,萬一有個什麼萬一誰擔當得起這責任」、「很沒保障耶」,另有網友表示,目前只有看到外勞若罹患第二類傳染病,勞動部建議的處置方式,但愛滋病是法定第三類傳染病,「不知道能不能適用」,也有網友建議,「這是104年馬內閣的政策,所以小英內閣看到了請重新提案修法,免得以後受苦的是我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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