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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逸外勞冒身分應徵按摩師 還性侵女大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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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0-5-20 08:47:1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北市一名阮姓越南逃逸男移工2019年冒用他人身分,到養生館擔任按摩師打工,同年9月為一位女客單獨做全身指油壓,明知女方男友在簾外另一床按摩,仍大膽爬上床涉性侵女方得逞,還用手指比「噓」的動作阻止呼救,阮男到案推稱女方主動張腿挑逗他,高院批他狡辯無悔意、使被害人更難堪,今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月,可上訴。







判決指出,阮男(在押)2014年8月來台從事製造業技工,隨即逃離原僱主,在台居留證已於2015年3月被註銷,阮男持越南女同鄉給他的一張台籍何姓男子身分證,假冒何男四處打工,2019年7月到北市中正區一家養生館擔任按摩師。

2019年9月9日深夜10時許,一位20歲女大學生跟男友到阮男工作的店內,先做完腳底按摩,接著換穿業者提供的半身浴袍和短褲,分別做全身指油壓,阮男替女方服務,將床邊布簾全部圍起防走光,卻起淫念伸手到浴袍內,從女方腹部一路按壓向下試探,輕輕褪下女方的短褲。

女方之前沒做過全身指油壓,當時她用毛巾遮眼,看不見阮男的動作,即使自己下半身全裸一陣涼,然後感覺到床面緩緩下陷、好像阮男爬上床,接著自己雙腿被左右扳開,她仍以為是按摩必要程序,直到私處突遭侵犯,她本能夾緊雙腿掀開毛巾一看,阮男正跪在她雙腿間,已進入她的身體。

女方想呼救,阮男連忙用手指在自己嘴前比出「噓」的動作,要女方噤聲,見女方嚇得屈服,再扳開女方雙腿繼續辦事。在簾外隔床按摩的女方男友渾然不覺,2人結帳離開後,女方回到自己住處,才傳訊息吞吞吐吐告訴男友「我覺得」、「還是跟你說好了」、「被上了」等語。

男友趕緊陪女方報警驗傷提告,阮男到案被羈押至今,坦承與女方嘿咻,但辯稱女方主動張腿挑逗他,還要他幫忙脫褲子,性交過程中,他雖比手勢要女方別出聲,女方仍有呻吟、也沒任何反抗,事後更與男友微笑交談、離開店面時毫無異狀,阮男強調絕沒強制性交。

法官審理認為,每個人處理危機的能力不同,女方年輕欠缺社會經驗,在心情放空、毫無防備時突遭性侵害,的確可能倉皇、驚恐以致手足無措,更重要的是,阮男自稱嘿咻約1分鐘就結束,女方則說大約5分鐘,時間很短,女方仍在驚嚇狼狽、情緒混亂之際,事情已結束。

法官指女方可能一時無法決定如何應對,害怕男友當場與阮男起衝突,所以力持鎮定離開,回家隨即打字將實情告訴男友,女方證稱「因為不知道怎麼講」,男友也說納悶女方跟他講電話突然吞吞吐吐,看完訊息才曉得按摩竟遭性侵,並說女方後來變得什麼事情都不專心、常做惡夢。

法官認定女方遭受屈辱羞憤、難以啟齒,若她選擇隱瞞,男友永遠不會知情,加上女方與阮男素昧平生、沒有誣陷的動機,何況提告後須承受偵審壓力,可見女方指述較可信,反而是阮男自恃逃逸外勞的身分很難被查到,居然膽大妄為,到案甚至詆毀女方「好像很有需求」,令女方再度難堪,顯然全無悔意。

一審據此依強制性交罪判阮男5年6月徒刑,阮男冒用他人身分所涉偽造文書等3罪,合併判刑8月、得易科罰金24萬元,並於服刑完畢或赦免後,驅逐出境,高院今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,還可上訴。(黃哲民/台北報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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