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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雇主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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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瑞翔_李
時間:
2019-7-1 11:15
標題:
雇主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 ?
雇主是我阿姨...聘僱了一位外籍看護工(菲律賓)瑪麗來協助照料患重症而臥病在床的父親,但除了當初申請許可的看護工作之外,還要求瑪莉每天上午要到自己開設的餐廳內幫忙照顧生意
(月薪多2000.每天3小時)
結果有一天被檢舉吧...外勞突然被帶走...請問會罰錢嗎?
作者:
dumhill0401
時間:
2019-7-1 13:31
本帖最後由 管理員 於 2019-7-1 14:35 編輯
未經許可下,逕自變更所聘僱的外籍勞工工作地點,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4款規定,遭裁罰3至1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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