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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居住地址變更了,雇主應該通知哪些單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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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德瑞和
時間:
2019-6-6 13:58
標題:
居住地址變更了,雇主應該通知哪些單位呢?
外籍勞工跟病人的居住地址變更了,雇主應該通知哪些單位呢?
還是直接跟外勞仲介講就可以?
作者:
陶世旻
時間:
2019-6-6 15:26
外籍勞工的住宿地址變更後,雇主要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外籍勞工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縣市政府勞工局;並向變更後所在地之縣市移民署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。雇主如果未辦理,會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,並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;移民署則是會對外籍勞工處以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作者:
PALAPALA
時間:
2019-6-12 15:51
只需要告知仲介處理就可以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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