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申請外勞討論區

標題: 外勞在台3年期滿 免出境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C謝sir    時間: 2016-10-24 09:00
標題: 外勞在台3年期滿 免出境
外勞人權大躍進!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案,刪除外勞在台工作3年期滿後須強制出境1天的規定,未來外勞不必因離境再多繳一次仲介費,僱主不用擔心照護的空窗期。勞動部估計,未來每年約有9萬多名外勞受惠。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,修法可避免外勞遭仲介剝削,移工與僱主雙方權益都將提升。

贊成修法的社團在立院外喊「人比利潤優先」,現場還布置人皮道具象徵移工被剝削。
目前我國外勞人數約60萬人。現行《就服法》規定,外國人在台工作最長3年,期滿雖可展延,不過外勞來台若是從事海洋漁撈工作、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,或是協助國家重要建設與經濟發展,期滿後須離境1天才能再入境。當時規定強制離境,是為避免外勞成變相移民,不過2007年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修法後,已排除外勞申請永久居留權資格,強迫離境規定已無需要,因此不少移工團體紛紛呼籲修法。







歡迎光臨 台灣申請外勞討論區 (http://www.reliable.idv.tw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